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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

业余无线电通讯设备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前往上述办理地点递交:

  1. “临时许可”表格(格式 RAD–379及 43);(表格可于办理地点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而RAD-43需于办理地点免费索取)
  2. 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3. 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所发出的业余无线电操作者执照或准照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4.   吋半彩色或黑白近照 2张;
  5. 拟使用设备的技术特征资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邮电局-电信资源管理处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1.  申请书的分析       :澳门币 180元;
  2.  临时许可的发出         :澳门币  30元;
  3.  无线电操作员执照       :澳门币  50元;
  4.  设备检验费(每部设备)  :澳门币  80元;
  5.  站准照的发出(每部设备) :澳门币  30元;
  6.  经营费(每部设备)    :澳门币  16元。

审批所需时间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3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缴费地点:邮电局 - 邮政储金局。
  2.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3.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4. 接获申请后,邮电局会与申请人协商检验设备的日期。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或电邮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或公司盖章


资料提供:邮电局(CTT)

最后更新时间:2023-04-0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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