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前往办理地点递交:
- “临时许可”表格(格式 RAD- 3、7及 9);(表格可于办理地点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 申请表签署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 如申请人为澳门以外地区 / 国家注册的公司:
- 证明代表人有权限签署申请文件之证明文件(如授权书)影印本。
- 如申请人为澳门注册公司:
-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正本;[或可由邮电局代为打印]
- 营业税单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 拟使用设备的技术特征资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 邮电局-电信资源管理处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 申请书的分析 :澳门币 180元;
- 临时许可的发出 :澳门币 30元;
- 设备检验费(每部设备) :澳门币 80元;
- 站准照的发出(每部设备) :澳门币 30元;
- 经营费(每部设备) :按申请的服务而定(请参考现行《无线电服务牌照费及罚款总表》内“经营性质”的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10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 缴费地点:邮电局 - 邮政储金局。
-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 接获申请后,邮电局会与申请人协商检验设备的日期。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电邮或信函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或公司盖章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