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有意申请牌照者须透过邮电局向行政长官提出申请,并递交:
- 申请书;
-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纸本或电子版);
- 申请书须附同以下资料:
- 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
- 载有关于经营服务的详细建议书的技术计划,该技术计划尤须包括将使用的技术系统的配置、接驳方法和所需设备,以及系统服务的发展计划;
- 经济财务计划,其中须包括将采用的收费;
- 载明申请者的组织架构,包括: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资料和一份简歷;
- 如具备,提供财政证明及最近 3个营业年度之帐目审计报告;
- 申请者认为对于审议其申请具重要性的其他资料。
附注:如申请是以将成立的实体的名义提出,而申请又获得批准,则仅在提交该公司的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件后,方可获发牌照。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邮电局
地址: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一楼(邮电局-电信)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邮办理
透过电子认证服务于申请书产生合格电子签名后以电邮方式提交(cttgeral@ctt.gov.mo)
邮递办理
地址: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
费用
- 发牌及续牌费用:澳门元 2,000元;
- 每年的经营年费:澳门元 1,000元,由牌照发出翌年起计,于每年一月结算。
审批所需时间
首次申请:发出牌照的决定是由运输工务司司长作出,牌照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而有关决定须于接获申请之日或收齐所需的额外资料之日起 90日内作出。(服务承诺)
续期申请:牌照续期的申请须在牌照期限届满前90日提出。
备注/申请须知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电邮或信函。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经信函通知申请结果后,须亲临领取牌照。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结果通知信函正本及公司印章,属续期申请者须交还旧有牌照。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