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持有其他地区或国家所发出的业余无线电操作员执照、文凭或证明书者,可向邮电局申请无线电操作员同等资格证明书。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 持澳门居民身份证之本澳居民;
- 持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所发出的业余无线电操作员执照、文凭或证明书者;
- 无犯罪记录。
服务结果
邮电局向具备法定要件的申请个人发给同等资格证明书。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邮电局 – 电信资源管理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电话:(853)8396 9183
传真:(853)2835 6328
网址: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人员资格认可
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