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不限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填写社会房屋一般项目申请表
- 承租人的死亡证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适用于因承租人死亡由他人代为办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房屋局
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离岛办事处
地址:澳门氹仔湛江街 66 – 68号湖畔大厦 1楼 D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电话:(853)2845 151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9:00 ~ 18:00(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电话:(853)2842 12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9:00 ~ 18:00(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3个工作日内跟进处理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必须由社会房屋承租人提出(如承租人死亡,则可由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相关规范或要求
退还房屋时,须妥善清理屋内杂物。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亲临或致电房屋局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不适用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不适用
住房
公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