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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房屋津贴

申请退还津贴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不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填妥經濟房屋一般項目申請表(格式四十六)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执行部门及单位:房屋局
通讯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执行部门及单位:房屋局离岛办事处
通讯地址:澳门凼仔湛江街 66 – 68号湖畔大厦 1楼 D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执行部门及单位: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通讯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电话:(853)2845 151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9:00 ~ 18:00 (中午照常办公)

 

执行部门及单位: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电话:(853)2842 12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9:00 ~ 18:00 (中午照常办公)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5個工作日內發出


備註/申請須知

獲批准享受津貼的受益人,其所購經濟房屋單位的不可轉讓的期間為12年,如受益人一次性退還全部津胋金額,不可轉讓的期間可減為9年。


相關規範或要求

沒有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親臨或致電房屋局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房屋局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出示申請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资料提供:房屋局(IH)

最后更新时间:2020-06-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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