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社会房屋承租家团的人员脱离家团,又或家团每月总收入或总资产净值超出行政长官批所订定的上限,须于事实发生后一个月内向房屋局作出告知。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递交经填妥及签署的社会房屋一般项目申请表及社会房屋租户更新资料申报表。
2. 按經行政長官批示的文件列表遞交相關資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房屋局
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离岛办事处
地址:澳门氹仔湛江街 66 – 68号湖畔大厦 1楼 D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电话:(853)2845 151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9:00 ~ 18:00(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电话:(853)2842 12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9:00 ~ 18:00(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90日内(由交齐文件开始)
备注/申请须知
没有
相关规范或要求
符合第17/2019号法律《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及第30/2020号行政法规《社会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细则》的规范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亲临或致电房屋局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书面回复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不适用
住房
公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