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房地产中介人拟开设新的商业营业场所、变更商业营业场所的地点或关闭商业营业场所,均须于30日前将有关事实通知房屋局。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房屋局
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离岛办事处
地址:澳门氹仔湛江街 66 – 68号湖畔大厦 1楼 D
电话:(853)2859 48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众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 房地产中介业务申请
适用于所有申请类型,包括房地产经纪准照、房地产中介人准照、商业营业场所说明书、补发准照 / 说明书、房地产中介业务(一般事项)及准照续发的申请。于预约完成后,请携带预约凭单,并在预约时间前 10分钟带备所需文件到达已选择的办事处(房屋局青洲办事处 / 离岛办事处)按序提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
- 提交文件或取得数码证照打印本
倘申请获批准,请于收到通知后登入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提交文件或取得数码证照打印本的时间,并于预约时间前10分钟前往已选择的办事处(房屋局青葱办事处/离岛办事处)提交文件或取得数码证照打印本。
网上申请平台现提供如下服务:
- 房地产经纪准照:
- 首次申请;
- 更改数据:
- 更改住所及联络方式;
- 更改姓名及相片;
- 补发房地产经纪准照;
- 续发房地产经纪准照;
- 中止房地产经纪准照;
- 取消中止房地产经纪准照;
- 注销房地产经纪准照。
- 房地产中介人准照:
- 首次申请;
- 更改数据:
- 更改联络方式;
- 更改姓名及住所;(仅限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房地产中介人适用)
- 更改商业名称及住所;(仅限属公司的房地产中介人适用)
- 更改住所地址;
- 更改商业营业场所的名称;
- 申报:
- 增设网址;
- 公司合同或章程变更通知;(仅限属公司的房地产中介人适用)
- 机关据位人变更通知;(仅限属公司的房地产中介人适用)
- 劳动关系变更通知;
- 变更从业要件;
- 变更/开设/关闭商业营业场所;
- 补发房地产中介人准照/商业营业场所说明书;
- 续发房地产中介人准照;
- 中止房地产中介人准照;
- 取消中止房地产中介人准照;
- 注销房地产中介人准照。
附注:
- 所有申请均须透过已开设之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账户作出;
- 请于申请前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电子档案,仅在房屋局透过与其他政府部门联网而获取申请人的资料的情况下方可豁免递交该政府部门发出之证明文件。倘申请获批准,房屋局将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帐户及电子邮箱发出准照;
- 电子文件格式:相片为 JPG或 PNG格式,解像度为 300DPI或以上,其他文件为 PDF格式。除相片外,其他文件须为 A4大小,且不超过 8M。如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正、背面同页。倘有多页,须合成一个档案上传;
- 网上申请平台接受VISA、MASTER信用咭及银联卡缴纳费用。
费用
开设新的商业营业场所或变更商业营业场所的地点:澳门币1,000元(每一商业营业场所说明书)。
关闭商业营业场所: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
备注/申请须知
详细内容请查阅房屋局网页
相关规范或要求
- 房地产中介人须知
- 市民须知
- 房地产中介合同及佣金
- 房地产中介人的权利
- 房地产中介人的义务、房地产经纪的义务、房地产中介人及其全体雇员的共同义务
- 各项目征收费用收费表
- 违法行为与处罚参照表
- 问题集
- 房地产中介业务单张及图文包
- 房地产中介业务法小册子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亲临或致电房屋局查询
领取结果的方式:
- 有申报电子邮箱之申请人 ─ 房屋局向申请人发出电邮,内容提供申请结果的连结,当申请人点击连结查阅申请结果后,房屋局会再寄送附有数码证照之电邮;
- 没有申报电子邮箱之申请人 ─ 收到公函后,到前台取得数码证照的打印本;
- 倘以“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账户”作出之申请,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https://www.gov.mo/zh-hant/app/download/),扫瞄数码证照上之二维码(QRCode)后,将数码证照之档案下载并保存至“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之档案夹内(即“保存至档案夹”存,证照持有人便可随时透过互联网以手机应用程序查阅数码证照。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