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申请取消驾驶执照之人士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 信函
-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的清晰影印本1张
- 澳门驾驶执照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电邮 : info@dsat.gov.mo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备注事项/申请须知
出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正本。
1. 如申请者欲取消驾驶执照所有驾驶类别,则无须缴付费用。
2. 已取消的驾驶执照,倘再获驾驶资格,须重新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发驾驶执照。
3.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所需之项目申请。
相关规范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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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