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尚未换新式样澳门驾驶执照且旧式样驾驶执照已遗失的人士。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1. 第 047/DLC 号表格(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谘询柜檯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的清晰影印本1张
3. 遗失/被窃声明书 ( 由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驾驶执照处柜檯提供)
4. 经审批后递交第3A号表格 (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谘询柜檯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必须出示文件:
1.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
2.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电邮 : info@dsat.gov.mo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申请获批后,办理澳门驾驶执照-续期申请时需缴纳费用如下:
费用:澳门元 400元注
印花税:另加申请费用的 10%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备注事项/申请须知
1. 申请人先递交第047/DLC号表格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获批准后,方可递交其他所须文件。
2. 因年龄届满而须要续期之人士,另须递交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表格。
3. 申请人如更改个人资料,须出示由身份证明局发出之证明书正本及递交证明书影印本。
4. 亲临办理服务人士可使用一户通我的照片的证件照 (自拍摄日期起计12个月或以内的),对于未符合条件的照片,本局可要求补交。
5. 倘在卫生局辖下卫生中心、工人医疗所、镜湖医院、科大医院、银葵医院完成办理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后,办理服务时无须提交实体证明书。
6. 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所需之项目申请。
7. 申请「加快」的情况将于5个工作天内完成。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亲临领取
版本:18/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