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申请人之特别驾驶许可证有效期须于届满前6个月以内,或已届满但未超过两个年龄等级的续期年限(请参阅备注事项1)。
如何办理
- 表格第三号A
-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的清晰影印本1张(须出示正本)
- 近照1张(1.5吋彩色白底免冠)(相片规格),或选择“一户通” 我的照片的证件照(“一户通”内的摄影商户名单)
- 特别驾驶许可证正本
- 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
注:
- 代办人士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递交清晰影印本1张。
- 倘在卫生局辖下卫生中心、工人医疗所、镜湖医院、科大医院、银葵医院完成办理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后,办理服务时无须提交实体证明书。
- 网上办理 图文包
“一户通”网站(按此登入选取部门 – 交通事务局)或“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下载)
- 以“一户通”(个人)账户登入
- 申请时同意从身份证明局撷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影像
- 申请时使用“一户通”我的照片的证件照(“一户通”内的摄影商户名单)
- 卫生局辖下卫生中心、工人医疗所、镜湖医院、科大医院、银葵医院电子版《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毋需自行上传)。
以下情况均不能使用网上办理特别驾驶许可证续期,请亲临到服务专区(按此预约):
(1) 未能通过面容识别
(2) 有个人身份数据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
(3) 特别驾驶许可证已超过两个年龄等级的续期年限(请参阅备注事项1)
(4) 原有驾驶类别与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驾驶类别不相符(如需取消驾驶类别)
(5) 代办申请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33号地下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费用:澳门元400圆
印花税:另加申请费用的10%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3个工作日
注:由交通事务局收齐申请所需文件日起计,在特殊情况下可调整上述时间。
备注/申请须知
1. 有关特别驾驶许可证之续期年限,相应于特别驾驶许可证之可驾驶类别如下:
驾驶类别 年龄等级
CICL、A、B 40、50、60、65、70及高于70岁者每2年为1阶段
C、E+C 35、45、50、55、60、65及自65岁起计每2年1个年龄段
D1、D2 35、45、50、55、60及65
例子:倘申请人持有轻型汽车(B)类,而40及50岁连续两次没有办理续期申请,便视为超过两个年龄等级。
2. 特别驾驶许可证可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将证明其适合驾驶之医生证明(有效期自签发日起计6个月或以内)及相关检验报告递交交通事务局,以办理驾驶执照续期手续。
3. 倘申请人需进行特别检验(如有更短之重检期),如属此情况,有关检验之证明,应自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或以内递交。
4. 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亲临交通事务局办理数据更新手续,再提交申请。
5. “一户通” 我的照片的证件照,需扫描由摄影商户提供的证件数码相片回执二维码,有效期自拍摄日期起计12个月或以内。
6. 按照《道路交通规章》之规定,必须由递交申请日起计90日内补交欠缺文件,否则须重新办理申请及缴交相应费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一户通”我的办事、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亲临已选地点领证
1.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自助领证机(24小时)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4. 氹仔中央公园停车场-自助领证机(24小时)
地址:哥英布拉街氹仔中央公园停车场3号楼梯出入口地库一层(近收费处)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1. 透过亲临办理
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收据
2. 透过网上办理
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收据(电邮收据或截图/ “一户通” 我的办事截图)
注:自助领证机领证使用指南(图文包)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版本:18/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