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书(表格048/DLC)(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的清晰影印本(须出示正本)。
附注:
- 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所需之项目申请。
- 代办人士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递交清晰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电邮 : info@dsat.gov.mo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每一版 5元及加上每一份 10元。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一般情况约 5个工作日,特别个案除外。
备注/申请须知
尚待部门提供资料
相关规范或要求
尚待部门提供资料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