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例
- 命令公布六月三十日第67/84/M号法令之中译本(规范在澳门行驶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之驾驶人状况)- 第24/GM/98号批示〔1998年3月9日《澳门政府公报》第10期第一组〕
- 第17/93/M号法令核准道路法典规章-废止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851号训令及所有与本法规相抵触之法律〔1993年4月28日《澳门政府公报》第17期第一组〕
- 透过第16/96/M号法律废止第17/93/M号法令核准的道路法典规章第 58条。〔1999年8月12日《澳门政府公报》第33期第一组〕
- 透过第15/2007号行政法规修改及增加道路法例的条文。(节录:所有法规对《道路法典规章》的提述均视为对《道路交通规章》的提述。)〔2007年8月2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5期第一组〕
- 透过第13/2008号行政法规修改 4月 28日第17/93/M号法令核准的《道路交通规章》。〔2008年6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25期第一组〕
- 透过第20/2013号行政法规修改《道路交通规章》。〔2013年7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0期第一组〕
- 修改《道路交通规章》 - 第24/2016号行政法规〔2016年10月1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41期第一组〕
- 第3/2007号法律 《道路交通法》〔2007年5月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19期第一组〕
- 核准交通事务局使用的表格式样 - 第118/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2008年5月1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19期第一组〕
- 核准《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第525/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2016年12月31日《澳门政府公报》特刊第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