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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教练员准照

取消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时须递交下列文件:

  1. 取消驾驶教练员准照声明书(需自行撰写);
  2.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1张(并出示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3字楼
电邮 : info@dsat.gov.mo

2.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电邮 : info@dsat.gov.mo

3.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4.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申请费用:免费。

加快费用:澳门币 400元。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情况而定。

附注:申请“加快”的情况将于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备注/申请须知

  1. 已取消驾驶教练员准照,须重新报读驾驶教练员培训课程且合格后,方获发证。
  2.  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所需之项目申请。
  3. “加快”申请必须在办理服务时提出,不接纳申请后提出“加快”的申请。

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3-03-1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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