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包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办理车辆注册手续期间在公共道路之通行
服务对象:自然人或法人
如何办理
申请EX试验车牌前,须先前往财政局为相关车辆缴纳机动车辆税。倘车辆符合豁免税项情况,亦须先向该局申请及完成税项豁免程序。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 申请表(044/DV )
- 身份证明文件/社团证明书/法人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出示正本/影印本,按审批所需拍照存档);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 进口准照副本(表格“E”联或电子报关表格),须盖上公司印章或签署
- 财政局缴纳机动车辆税M4表格或收据影印本(适用于机动车及电动车辆)
- 车辆来源国的证明文件正本或已盖上公司印章之影印本(如:产地国证明、提货单、装箱单、海运单等)
- 进口日本(内销车)本土车尚须递交以下文件注1:
- 输出抹消仮登录証明书/输出予定届出証明书(持有由製造厂发出之完成检验证CIC-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Completion除外)
- 登录事项等证明书─现在记录
- 登录事项等证明书─保存记录(此文件上所记载的新规登录日期翌日与最后抺消登录日期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方可被接受)
- 装箱单或提货单
-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汽车所有权首次登记 – 共有人份额及居所/住所声明(如涉及多车主,由交通事务局代收此文件)按此 下载;如车主人数多于4名,按此 下载补充页。
注:
1. 因应日本对内销车(本土车)之出口规定,所有本土车出口必须经注册及抹消手续才可出口外地。倘申请人为进口日本本土车办理车辆商标及型号认可检验申请及新车注册申请,必须提交由日本具权限部门发出之相关文件。
- 申请后紧接第二个工作日抽籤新车注册号码:
经抽籤取得之车辆注册号码,无论任何原因最终没有完成新车注册手续,已抽出之车辆注册号码将会被适当记录。
- 须于取得EX牌后翌日起计10个连续日内申请车辆注册:
详情请参阅「车辆的注册-首次申请」手续。
须于EX牌有效期内(15日)前往车辆检验中心接受初次检验,逾期须重新申请EX牌及办理新车注册申请手续。
*必须透过一户通或交通事务局「网上预约验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方可验车。
- 交还EX牌:
EX牌须于失效或有效期届满后15日内交还,否则会被科处澳门元900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澳门元900圆(每15日)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即时处理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领取服务结果:即时领取EX试验车牌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版本:21/10/2024
创业及营商
产品、物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