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在本局注册车辆处登记之车辆的所有人,须将已注册登记之车辆临时出口至某一指定国家。
如何办理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表第 021/DV号表格;
2.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3. 车辆所有人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确认(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1.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澳门元12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内发出出口声明书。(服务承诺)
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每份声明书只对一辆车辆出口作出声明。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网址:www.dsat.gov.mo
版本:25/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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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