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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口(临时或永久)

永久出口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在车辆处登记之车辆所有人,须将已登记之车辆永久出口至某一指定国家。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表第 021/DV号表格;
2.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3. 车辆所有人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确认(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一楼I区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澳门元12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内发出车辆声明书。(服务承诺)

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每份声明书只对一辆车辆出口作出声明。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版本:01/02/2024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1 09:01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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