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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检验

失事车辆的专业检验-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出示驾驶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2. 出示有权限机构发出检验之通知书;
  3. 出示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4. 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或透过纸质方式出示车辆有效之投保证明。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路凼城)汽车检验中心
地址:路凼城驾驶学习暨考试中心侧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费用(或税项)

  • 由权限当局依法着令进行的检验,其检验费用豁免
  • 表格费用:无需缴付表格费用
  • 印花税:无需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 无需缴付保证金

备注/申请须知

  1. 逢星期二及星期五,时间为早上9:45 至 11:45。(因应情况由警方通知);
  2. 车辆所有人不需亲临,可委讬代办人代办;
  3. 车辆于检验中倘发现载于车辆登记摺之特征有所改变或应权限当局要求,或因车辆检验不合格,而需进行特别检验,详情可浏览本局网站的行政手续指南特别检验或特别检验或重验之车辆;
  4. 车辆于检验中若发现有8项或以上缺点类型一,或1项或以上缺点类型二(缺点类型二是危害车辆之主动或被动安全条件并需立即修理之缺点),车辆需于订定期限内送交复验,这一次检验是免费的。若经上述免费检验后,车辆仍有缺点或不规则情况,应在期限内将车辆送交特别检验,并缴纳有关费用;
  5. 车辆倘逾期检验,车辆需申请新的特别检验,并需缴付相关逾期申请附加费用。车辆倘缺席验车超过六个月,将被取消注册,详情可浏览本局网站的行政手续指南特别检验或特别检验或重验之车辆;
  6. 若该车辆不能依期出席检验,应于检验日期之前提出申请更改检验日期;
  7. 申请提前或延迟检验的附加费 (每一机动车辆):澳门币400元。

相关规划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版本:01/02/2024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1 09:01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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