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书(表格第3号A)(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 背景为白色的一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2张;
- 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清晰影印本 1张,须出示正本;
- 遗失或被窃声明书(可于办理地点索取)。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澳门元 100圆。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 领取新证时须出示收据正本。
- 按照《道路交通规章》之规定,必须由递交申请书日起计 90日内补交欠缺文件,否则须重新办理申请及缴交相应费用。
- 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所需之项目申请。
相关规范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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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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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人员资格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