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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交通措施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1. 倘为工程或活动封闭道路必须提前 30日申请。
  2. 倘为一般工程或活动必须提前 15日申请。
  3. 晚间、非繁忙时段短暂占用路面必须提前 5日申请。

附注:紧急情况另议。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填写临时交通措施申请表(第003/DC号表格)(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2. 申请书,内容应详细载明:
    1. 自然人、法人、实体或团体名称、地址、联络人电话及传真机号码;
    2. 工程、货物起卸或团体活动性质;
    3. 所需要协助交通改道的内容,包括实施交通改道的地点、日数及时间。
  3. 倘为工程目的,应递交相关之工程准照或文件(施工准照或活动批函)影印本;
  4. 营业税单副本(倘有);
  5. 平面位置图(倘有);
  6. 倘为续期,尚须递交由交通事务局发出之交通通告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楼 I区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 6时

费用

免申请手续费。


审批所需时间

须分析该申请引致交通改道的复杂性,并考虑道路上客观环境因素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相關規劃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2-06-24 18:03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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