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对任何涉及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务有建议或投诉之市民。
2. 申请方式
亲临申请地点:
马交石服务专区
交通事务专线 :8866 6363(办公时间由专人接听,非办公时间则设有录音留言服务)
传真: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或 本局互联网意见栏
邮件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或澳门邮政信箱8809号
3. 必须递交文件
—
4. 必须出示文件
—
5. 费用(或税项)
无须缴付费用
6.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7. 办理时间
1.处理市民录音留言反映意见:
1个工作天内对市民作出电话留言意见作出初覆(注:适用于具本地电话联络方式的情况,并承诺于紧随的首个工作天内致电联络市民了解反映的内容,及回复市民会将个案交相关部门跟进)
2.初覆市民电子邮件或网页意见栏反映意见:
1个工作天内就电邮或网页意见栏的意见作出初覆(注:承诺于紧随的首个工作天内将意见输入系统转交相关部门跟进,并回复市民个案正跟进中
8. 备注事项
无
9. 表格下载
公共交通
陆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