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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涉及交通事务的建议或投诉

接收意见 (已推行服务承诺)


1.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对任何涉及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务有建议或投诉之市民。


2. 申请方式

亲临申请地点:

马交石服务专区

 

交通事务专线 :8866 6363(办公时间由专人接听,非办公时间则设有录音留言服务)

传真: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或 本局互联网意见栏

邮件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或澳门邮政信箱8809号


3. 必须递交文件


4. 必须出示文件


5. 费用(或税项)

无须缴付费用


6.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7. 办理时间

1.处理市民录音留言反映意见:

1个工作天内对市民作出电话留言意见作出初覆(注:适用于具本地电话联络方式的情况,并承诺于紧随的首个工作天内致电联络市民了解反映的内容,及回复市民会将个案交相关部门跟进)

2.初覆市民电子邮件或网页意见栏反映意见:

1个工作天内就电邮或网页意见栏的意见作出初覆(注:承诺于紧随的首个工作天内将意见输入系统转交相关部门跟进,并回复市民个案正跟进中

服务质量指标


8. 备注事项


9. 表格下载

051/DRP – 意見表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2-06-24 18:07

公共交通 陆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