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亲身前往民航局,并递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 填妥有关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 Flight Crew License And/Or Rating PEL/APP/001);(申请表可于民航局网页下载);
- 由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发出的有效外地驾驶员执照﹝仅适用于外地执照换领本地执照﹞或本地商用驾驶员执照的正本及影印本﹝仅适用于本地商用驾驶员执照申领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
- 护照正本及影印本 (护照上的个人资料必须与所递交之驾驶员执照相,包括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等) ;
- 一吋半彩色近照 2张〈相片尺寸为45毫米高x35毫米阔〉;
- 由本地登记之航空公司所发出的在职证明;
- 载有过往6个月的飞行记录的个人飞行日誌;
- 民航局审批的培训课程证书;
- 通过由民航局授权之监考员所检测的飞行测试证明;
-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
附注:详情请参阅航行资料通报B类 AIC B no. 08/17。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民航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收费,费用由澳门币 990元至2,035元不等(已包括印花税)。
附注:费用应於提出有关申请时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出申请。(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