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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

服务简介

审批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申请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空中交通管制员(学员)执照:

  1. 申请人年龄必须年满18岁;
  2. 通过由民航局审批的有关培训课程及具备所需资格;
  3. 通过在民航局进行的空中交通管制学员知识考试;
  4. 通过民航局规定的三级体格检查。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

  1. 申请人年龄必须年满21岁;
  2. 通过由民航局审批的有关培训课程及(包括在职培训)及具备所需资格;
  3. 通过民航局规定的三级体格检查;
  4. 通过在民航局进行的语言能力测试;
  5. 通过由民航局授权的空中交通管制监考员所检测的能力检查。

服务结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人士發出空中交通管制學員執照或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民航局
通讯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电话:(853) 2851 1213
传真:(853) 2833 8089
电邮:aacm@aacm.gov.mo
网址:https://www.aacm.gov.mo


资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后更新时间:2021-10-12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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