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递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附注:
- 详情请参阅第AC/AW/004号航空通告。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信函至民航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按航空器的起飞最大重量计算,费用如下:
不超过 3,000公斤:澳门币 6,000元,另加印花税
3,001公斤至 15,000公斤:澳门币 9,000元,另加印花税
15,001公斤至 55,000公斤:澳门币 13,000元,另加印花税
55,001公斤至 160,000公斤:澳门币 18,000元,另加印花税
超过 160,000公斤:澳门币 24,000元,另加印花税
附注:费用应于提出有关申请时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续期申请。(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