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递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 填妥相关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the GRANT/RENEWAL/VARIATION of a MAR-145 Maintenance Organisation Approval AW/APP/016 and Application Details of Nominated Personnel to be Accepted AW/APP/015)(申请表可于民航局网页下载);
- 维修机构手册;
- 符合性报告;
- 安全管理手册;
- 任何适用的合同 / 协议 / 意向书;
- 其他民航局要求的补充资料。
附注:
- 详情请参阅第AC/AW/011号、第AC/PEL/013号及第AC/AW/004号航空通告。相关规章可浏览民航局网页。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信函至民航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视乎整个审批过程所需工时计算。
审批所需时间
70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根据申请批准的维修机构之不同维修项目,申请人必须通过由民航局进行之审批。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