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向民航局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 航空器無線電設備清單;
- 航空器無線電設備的規格資料;
- 關於無線電設備適航狀態之聲明書
- 其他民航局要求的補充資料。
附註:
- 詳情請參閱第AC/AW/004號航空通告。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信函至民航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但须缴纳印花税。
审批所需时间
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续期申请。(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或资料翌日起计。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