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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噪声证明书

申请手续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递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1. 证明航空器符合相关标准的文件;
  2. 其他民航局要求的补充资料。

附注:

  • 由于首次申请适航证的同时将自动啟动航空器噪声证明书的申请程序,故申请人无需额外申请航空器噪声证明书,只需于首次申请适航证时连同上述文件一併递交即可。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信函至民航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但须缴纳印花税。

审批所需时间

70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资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后更新时间:2019-02-2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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