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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

申请手续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者可透过亲往、邮寄、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向民航局递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有关航空无线电频率或系统的使用目的及原因),亦可经由邮电局转介。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信函至民航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传真:(853) 2833 8089;
电邮:aacm@aacm.gov.mo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完成审批申请的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天。(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或资料翌日起计。


资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后更新时间:2017-11-13 16:04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