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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管

公司注册(燃气)

常见问题

  1. 申请公司注册/注册续期(燃气)所递交之商业登记证明须注意那些事项?
  2. 申请表格的所有签名是否需要公证认定?
  3. 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的联络资料可以填写非本地区资料吗?
  4. 何时可办理公司注册续期(燃气)的申请?有效期多久?注册费用多少?
  5. 在办理注册/注册续期(燃气)申请时,申请人可否一并提交该年度之已注册证明书之申请?
  6. 巿民可从哪些渠道查看已注册公司(燃气)的注册资料?

1. 申请公司注册/注册续期(燃气)所递交之商业登记证明须注意那些事项?

  • 此文件之发出日期应为申请公司注册日前三个月内发出;
  • 须附有登录及附注;
  • 商业登记证明内所载的所营事业,须载有对公司注册有关之活动说明(如:燃气网络的设置、燃气器材的设置等等……)。

2. 申请表格的所有签名是否需要公证认定?

代表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其签名及身份必须经公证认定。


3. 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的联络资料可以填写非本地区资料吗?

除联络地址外,申请人所提供的联络电话号码必须为本地区号码。


4. 何时可办理公司注册续期(燃气)的申请?有效期多久?注册费用多少?

适用第3/2003号行政法规办理注册之公司(燃气),注册的有效期于每历年的年底届满,如不在有效期内申请续期(即12月份内),则注册将视为失效;注册或其续期每一项目各须缴付澳门币1,100元(已包括10%印花税)。


5. 在办理注册/注册续期(燃气)申请时,申请人可否一并提交该年度之已注册证明书之申请?

不能同时递交。申请已注册证明书的大前提,必须为申请人的注册/注册续期获批准并已缴付所需费用后方可提出。(例:倘办理2017年注册/注册续期时,不能同时递交2017年的已注册证明书申请。)


6. 巿民可从哪些渠道查看已注册公司(燃气)的注册资料?

适用于第3/2003号行政法规《燃气网络设置工程的图则编制、指导和施工以及燃气器材的安装和维修的条件》注册的公司,经申请人于申请表上声明同意,本局网页会公布下列资料:

  • 注册编号;
  • 有效年份;
  • 注册身份;
  • 公司名称;
  • 电话;
  • 注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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