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适用第14/2021号法律《都市建筑法律制度》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在申请办理实施工程的注册/注册续期时必须注意什么?
-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申请注册(实施工程)所递交之商业登记证明须注意那些事项?
-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申请注册/注册续期(实施工程)时递交之营业税征税凭单(M/8)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 新成立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实施工程)未有财政局发出该年度之营业税征税凭单(M/8),该如何处理?
- 新成立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实施工程)未于社会保障基金办理供款手续、未拥有设备及技术人员数目列表或未曾承建工程而无法提交申请注册要求的附件,该如何处理?
-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申请注册/注册续期(实施工程)时,须附同向社会保障基金缴付相关供款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有何要求?
- 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的联络资料可以填写非本地区资料吗?
- 何时可办理注册续期(实施工程)申请?有效期多久?费用多少?
- 在办理注册/注册续期申请时,可否一并提交已注册证明书之申请?
- 巿民可从哪些渠道查看已注册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实施工程)的注册数据?
1. 适用第14/2021号法律《都市建筑法律制度》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在申请办理实施工程的注册/注册续期时必须注意什么?
- 应确保其负责的技术员(土木工程师)已完成办理注册/注册续期手续,并已缴付所需费用后才可向土地工务局递交其注册/注册续期之申请;
- 为确保负责的技术员(土木工程师)已完成技术员注册/注册续期手续,接收申请的工作人员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出示该名负责技术员(土木工程师)已缴付费用之收据作核实;
- 倘负责的技术员(土木工程师)未完成技术员注册/注册续期手续,则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注册/注册续期之申请将不予受理。
2.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申请注册(实施工程)所递交之商业登记证明须注意那些事项?
- 此文件之发出日期应为提交注册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发出;
- 须附有登录及附注;
- 商业登记证明内所载的所营事业,须载有对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注册有关之活动说明如下:
- 土木/建筑/装修工程等等……
3. 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申请注册/注册续期(实施工程)时递交之营业税征税凭单(M/8)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 营业税征税凭单(M/8)必须为最新年度;
- 营业税征税凭单(M/8)所载之行业代号必须符合第15/77/M号法律《营业税》表 I 涉及「建筑及公共工程」范畴的代号:
- 50.00.10、50.00.20、50.00.30、50.00.40、50.00.90
5. 新成立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实施工程)未于社会保障基金办理供款手续、未拥有设备及技术人员数目列表或未曾承建工程而无法提交申请注册要求的附件,该如何处理?
可透过信函声明有关状况,信函同时需附有公司盖章及由公司的法定代表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