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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注册(实施工程)

一般事项申请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于土地工务局注册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实施工程);

申请方式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I007C)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1. 倘申请人为法人,须由法定代表签名及盖公司印章,并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作核对;
    2. 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2. 倘商业名称/所营事业变更,须递交已更新之营业税(开业/更改申报表M/1)影印本及商业登记证明书正本或认证缮本;
  3. 倘机关据位人变更,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书正本或认证缮本;
  4. 倘更改姓名,须递交已更新之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并出示其正本。

必须出示文件:

  1. 签署人倘在土地工务局核对签名,须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2. 倘申请人为法人,须由法定代表签署及盖公司印章,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核对。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没有相关规定


备注/申请须知

  • 一般事项申请表格适用于更改注册数据、中止注册、取消中止注册、注销注册及申报增加专业资格。

相关规范或要求

  • 若中止、取消中止或注销注册者,须填写一般事项申请表(I007C)向土地工务局提出;
  • 若更改有关注册的资料,应于八天内填写一般事项申请表(I007C)向土地工务局提出。

表格下载

I007C(请双面打印), O015


资料提供:土地工务局(DSSCU)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22 12:26

创业及营商 工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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