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于土地工务局注册的公司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
申请方式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倘商业名称/所营事业变更,须递交已更新之营业税(开业/更改申报表M/1)影印本及商业登记证明书正本或认证缮本;
- 倘机关据位人变更,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书正本或认证缮本;
- 倘更改姓名,须递交已更新之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并出示其正本。
必须出示文件:
- 签署人倘在土地工务局核对签名,须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 倘申请人为法人,须由法定代表签署及盖公司印章,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核对。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没有相关规定
备注/申请须知
- 一般事项申请表格适用于更改注册资料、中止注册、取消中止注册、注销注册及申报增加专业资格。
相关规范或要求
- 若中止、取消中止或注销注册者,须填写一般事项申请表(I007C)向土地工务局提出;
- 若更改有关注册的资料,应于八天内填写一般事项申请表(I007C)向土地工务局提出;
- 倘已按第1/2015号法律注册,且至少聘有一名土木工程师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公司有意列入第9/2023号法律的「提供渗漏水检测报告服务的合资格实体名单」内,须填写一般事项申请表(I007C)向土地工务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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