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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学校校长准照

更换/附注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持有有效驾驶学校校长准照人士

必须递交文件:

1. 表格第三号A(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谘询柜檯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2. 驾驶学校校长准照正本.
3.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的清晰影印本1张.

必须出示文件:

出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 3字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电邮 : info@dsat.gov.mo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电邮 : info@dsat.gov.mo


费用(或税项)

澳门币400元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备注/申请须知


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4-11-2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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