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者可透过邮寄或亲身前往海事及水务局提出申请,并递交:
- 已填妥的使用载货集装箱总重量验证方法二的托运人登记申请表(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 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有关其设立的最新商业登记证明影印本(申请人可向海事及水务局提出透过法务局联网获取商业登记证明而豁免提交有关文件);
- 详细的海运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程序(可参考《载货集装箱总重量验证指南》提供之托运人采用方法二验证集装箱重量的计算程序(供参考之式样));
- 海运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外判公司名称(如适用);
- 获托运人授权签署集装箱重量声明的人士之职位;
- 内审人员的职位(如适用)。
需预先办理 / 申请文件:
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有关其设立的最新商业登记证明(申请人可向海事及水务局提出透过法务局联网获取商业登记证明而豁免提交有关文件)。
附注:
- 海事及水务局按个别情况可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资料。
- 申请者可提交以下资料可有利审批工作:
- 进行重量验证的地点;
- 参与重量验证人员的培训制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海事及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邮寄办理
海事及水务局
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邮政信箱47号)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在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递交申请翌日起计12个工作日批核。(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请致电(853)8988 2117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附注:申请获批准后海事及水务局会透过公函通知申请者。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