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计划进入澳门港口的48小时前提交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透过外地游艇进出港申请系统中的「粤澳游艇自由行」部分,上传下列文件向海事及水务局提出申请:
- 《船舶国籍证书》;
- 《游艇适航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驾驶证》;
- 通过补充航行知识考核之《培训证明》(适用于中山为出入境口岸的内地游艇);
- 广东省登记的游艇在进港前已向获许可在澳门经营之保险机构购买的在澳水域航行之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证明。
需预先办理/申请文件:
- 《船舶国籍证书》;
- 《游艇适航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驾驶证》;
- 通过补充航行知识考核之《培训证明》(适用于中山为出入境口岸的内地游艇);
- 广东省登记的游艇在进港前已向获许可在澳门经营之保险机构购买的在澳水域航行之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证明。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网上办理
外地游艇进出港申请系统中的「粤澳游艇自由行」部分
办理时间:
24小时。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在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递交纸本或电子申请起计48小时内批核。(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 申请人透过外地游艇进出港申请系统中的「粤澳游艇自由行」部分,下载《游艇进港批准回执》给予已获批核进港的游艇驾驶员。
- 游艇驾驶员须将下列文件携带于船上,以供需要时检查:
-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中的各项文件;
- 经游艇驾驶员阅读并签署的《”粤澳游艇自由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澳门)须知》或《”粤澳游艇自由行”(中山-澳门)须知》影印本;
- 中国海事管理机构发出的《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正本;
- 《游艇进港批准回执》。
相关规范或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请致电(853)8988 2571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申请人可透过外地游艇进出港申请系统中的「粤澳游艇自由行」部分,下载《游艇进港批准回执》。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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