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营商

《会议及展览激励计划》

服务简介

本计划旨在为策划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举办会展活动的主办单位提供资助,以推进会展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步伐,提升会展业的竞争力,助力经济适度多元,打造澳门成为国际知名举办会展活动的目的地,增强会展带动产业作用,进一步推动区域合作,吸引更多会展项目及商务旅客来澳。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以主办或筹办单位的名义,策划在澳门举办会议及/或展览活动,且非属澳门库房债务人的下列自然人或实体可提出资助申请:

1.1.   在澳门依法设立的商业企业主,其企业须为税务效力而已在财政局登记;

1.2.   在澳门依法设立的社团;

1.3.   在澳门以外的实体,须在当地依法设立。

2.      由同一主办或筹办单位策划,而活动类型及题材相同的活动,每一年度最多可申请两次;倘由同一主办、筹办单位或关联实体策划以展销为主的活动,不论任何题材,每一年度最多可申请四次。

服务结果

经分析后,评分达到 50 分或以上的申请,方具条件获批给资助。

每次申请可获批给的资助上限不超过每项可获资助开支范围合资格费用金额的百分之六十,且资助总金额上限不超过 3,000,000 澳门元。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招商投资促进局  会展产业拓展处

通讯地址:澳门湖畔南街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办公楼一至三楼

电话:(853) 6210 6655

传真:(853) 2872 6777

电邮:mice-onestop@ipim.gov.mo

网址:https://www.ipim,gov.mo


资料提供:招商投资促进局(IPI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05 21:13

创业及营商 营商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