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根据第1/2015号法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第二条第一款(一)项及第二款所指学位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完成实习及认可考试成绩及格后可申请办理登记。
申请方式
- 亲临办理 –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 网上申请 – 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登入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网站www.caeu.gov.mo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亲临办理
- 填妥的由委员会提供的申请表(CA02);
- 有效之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符合完成实习及认可考试及格的证明文件;
- 其他被认为对审查申请属必要的文件或资料。
- 网上申请
- 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登入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网站,并填妥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
必须出示文件:
- 申请人附交的文件影印本,必须出示正本,经部门职员核对后发还。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澳门元1,100元(已包括10%印花税)。
缴费说明:
- 可以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澳门通、MPay、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澳门中银手机银行、丰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UePay澳门钱包、支付宝、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申请时缴交;
- 按照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使用支票作为支付工具时,有关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5万元者,必须附同该银行的付款保证(或必须以本票缴付);
- 可使用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信用卡机构或大西洋银行发出的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总金额必需相等/少于澳门元10万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记卡缴费仅可使用一张信用卡缴付全数。于每年的最后七个工作日内不接受信用卡/借记卡缴款。
注:
澳门通、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20,000元。
审批所需时间
没有相关规定。
备注/申请须知
- 具有第1/2015号法律第二条第一款(一)项及第二款所指学位,并至少连续三年从事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职务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可透过委员会的决议豁免实习,但须取得认可考试成绩及格。
- 办理登记的申请人的学歷须经委员会审查。
- 委员会可认为申请人不具备从事有关职业的适当学歷。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双挂号方式邮寄
- 电话短讯通知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收据
-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