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

燃放爆竹许可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根据第26/2018号行政法规修改的十一月三日第49/98/M号法令,由2019年1月1日起,拟于本澳陆上燃放爆竹之人士或实体,应向治安警察局申请燃放许可。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拟于本澳陆上燃放爆竹之人士或实体

服务结果

成功审批后,可获签发《燃放爆竹许可》。


服务地点特别支援措施

有特别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总览表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治安警察局-情报厅-枪械及弹药科
地址:澳门凼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电话:(853) 8897 0922
传真:(853) 8897 0929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03-13 15:59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