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必须出示文件/数据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倘有之商业登记证明书正本(倘申请人书面同意由本局获取商业登记证明书,则豁免出示) -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数据(首次申请者,须递交以下第2.1至2.5项文件):
- 申请信函;
- 若为自然人申请,须递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若为法人申请,则须由具有签署权限的人士签署上述申请信函,以及所有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物业登记书面报告(查屋纸)或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场所用途证明;(倘申请人书面同意由本局获取该文件,则豁免递交)
- 有效的刑事纪录证明书;
- 申请场所的水费或电费单,以证明申请场所的正确地址;
- 经本局初步审核后,申请人须递交以下第3.1至3.5项文件:
- 装修工程图样的蓝本,包括楼宇平面图、切面图及 防火安全设计图;
- 工程叙述备忘录;
- 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例如:租赁合约、声明书);
- 已作登记或已缴纳之最近一期的营业税登记证明文件(M/1);
- 澳门元50,000元之银行担保证明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情报厅 – 枪械及弹药科
申请单位:
-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 南湾警司处
- 北区警司处
- 新口岸警司处
- 澳门关闸广场特警大楼
- 公共关系处
- 枪械及弹药科
- 凼仔警司处
- 路环警司处
- 机场警务处
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中午照常办公)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策划行动厅 – 公共关系处收件时间为︰
星期一至五
09H00-13H00、14H30-17H45
费用
澳门元3,000元,印花税:行政费用的10%(即澳门元300元)
缴费方式
- 现金;
- Macau Pass(澳门通);
- MPAY(澳门钱包);
- 政付通【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VISA、MasterCard及银联UnionPay)、银联可接纳除大西洋银行外本特区其他所有银行发出的银联制式借/贷记卡、银联闪付咭、银联云闪付、中银手机银行支付、丰付宝、广发银行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极易付、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内地居民适用)】;
- 支票(抬头:治安警察局)。
审批/服务所需时间(轮候时间不计算在内)
约40个工作日
附注:
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之第一个工作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 申请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但有关授权书须作公证认定(认定笔迹);
- 审批所需时间,一般为40个工作天,视乎申请文件是否满足申请要求。
相关规范或要求
申请场所必须为商业用途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