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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弹药店经营人准照

首次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必须出示文件/数据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倘有之商业登记证明书正本(倘申请人书面同意由本局获取商业登记证明书,则豁免出示)
  2.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数据(首次申请者,须递交以下第2.1至2.5项文件):
    1. 申请信函;
    2. 若为自然人申请,须递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若为法人申请,则须由具有签署权限的人士签署上述申请信函,以及所有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3. 物业登记书面报告(查屋纸)或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场所用途证明;(倘申请人书面同意由本局获取该文件,则豁免递交)
    4. 有效的刑事纪录证明书;
    5. 申请场所的水费或电费单,以证明申请场所的正确地址;
  3. 经本局初步审核后,申请人须递交以下第3.1至3.5项文件:
    1. 装修工程图样的蓝本,包括楼宇平面图、切面图及 防火安全设计图;
    2. 工程叙述备忘录;
    3. 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例如:租赁合约、声明书);
    4. 已作登记或已缴纳之最近一期的营业税登记证明文件(M/1);
    5. 澳门元50,000元之银行担保证明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情报厅 – 枪械及弹药科

申请单位:

  1.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2. 南湾警司处
  3. 北区警司处
  4. 新口岸警司处
  5. 澳门关闸广场特警大楼
  6. 公共关系处
  7. 枪械及弹药科
  8. 凼仔警司处
  9. 路环警司处
  10. 机场警务处

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中午照常办公)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策划行动厅 – 公共关系处收件时间为︰

星期一至五
09H00-13H00、14H30-17H45


费用

澳门元3,000元,印花税:行政费用的10%(即澳门元300元)

缴费方式

  1. 现金;
  2. Macau Pass(澳门通);
  3. MPAY(澳门钱包);
  4. 政付通【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VISA、MasterCard及银联UnionPay)、银联可接纳除大西洋银行外本特区其他所有银行发出的银联制式借/贷记卡、银联闪付咭、银联云闪付、中银手机银行支付、丰付宝、广发银行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极易付、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内地居民适用)】;
  5. 支票(抬头:治安警察局)。

审批/服务所需时间(轮候时间不计算在内)

约40个工作日
附注:
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之第一个工作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1. 申请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但有关授权书须作公证认定(认定笔迹);
  2. 审批所需时间,一般为40个工作天,视乎申请文件是否满足申请要求。

 


相关规范或要求

申请场所必须为商业用途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1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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