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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弹药店经营人准照

补发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必须出示文件
    1.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正本
  2.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数据
    1. 申请信函;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情報廳 – 槍械及彈藥科

申請單位:

  1. 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2. 南灣警司處
  3. 北區警司處
  4. 新口岸警司處
  5. 澳門關閘廣場特警大樓
  6. 公共關係處
  7. 槍械及彈藥科
  8. 氹仔警司處
  9. 路環警司處
  10. 機場警務處

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中午照常辦公)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 策劃行動廳 – 公共關係處收件時間為︰

星期一至五
09H00-13H00、14H30-17H45


费用

全免


审批/服务所需时间(轮候时间不计算在内)

10个工作天(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之第一个工作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但有关授权书须作公证认定(认定笔迹)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16 17:26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