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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弹药店经营人准照

更改场所设施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必须出示文件
    1.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正本
  2.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数据
    1. 申请信函;
    2. 倘更改之装修工程图样的蓝本,包括楼宇平面图、切面图及防火安全设计图;
    3. 倘更改之工程叙述备忘录。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情报厅 – 枪械及弹药科

申请单位:

  1.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2. 南湾警司处
  3. 北区警司处
  4. 新口岸警司处
  5. 澳门关闸广场特警大楼
  6. 公共关系处
  7. 枪械及弹药科
  8. 凼仔警司处
  9. 路环警司处
  10. 机场警务处

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中午照常办公)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策划行动厅 – 公共关系处收件时间为︰

星期一至五
09H00-13H00、14H30-17H45


费用

全免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但有关授权书须作公证认定(认定笔迹)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16 17:27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