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必须出示文件
-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正本
-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数据
- 申请信函;
- 倘更改之装修工程图样的蓝本,包括楼宇平面图、切面图及防火安全设计图;
- 倘更改之工程叙述备忘录。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情报厅 – 枪械及弹药科
申请单位:
-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 南湾警司处
- 北区警司处
- 新口岸警司处
- 澳门关闸广场特警大楼
- 公共关系处
- 枪械及弹药科
- 凼仔警司处
- 路环警司处
- 机场警务处
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中午照常办公)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策划行动厅 – 公共关系处收件时间为︰
星期一至五
09H00-13H00、14H30-17H45
费用
全免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但有关授权书须作公证认定(认定笔迹)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