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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处理交通事故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任何人士如亲历、目睹或怀疑任何交通事故,应立即致电治安警察局,由本局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交通事故涉及人士可向交通厅申请《交通事故声明书》,而交通事故之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则可申请《交通事故证明书》。

服务对象

公众/交通事故涉及人士

服务结果

  1. 处理民事交通事故(无伤者及无刑事成份):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
  2. 处理准公罪交通事故(过失伤人):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相关记录交检察院跟进;
  3. 处理公罪交通事故(逃避责任/遗弃受害人/危险驾驶/过失杀人):委派警员到场协助处理及记载事故,相关记录交检察院跟进;
  4. 申请《交通事故声明书》:向交通事故涉及人士发出《交通事故声明书》;
  5. 申请《交通事故证明书》:向交通事故之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发出《交通事故证明书》。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治安警察局-交通厅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地址:澳门得胜马路
电话:(853) 2837 4214
传真:(853) 2852 3407
办公时间:24小时

海岛交通警司处
地址:氹仔大连街159号
电话:(853) 8898 9593
传真:(853) 8898 9592
办公时间:24小时


服务地点特别支持措施

有特别需要人士的支持措施总览表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02-0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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