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续期:在「工作许可」获准续期后,手续申办者须于有关「工作许可」失效前60日内,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申办该许可的续期手续。
手续申办者
- 「自雇人士」;
- 「自雇人士」之合法代理人(附注1)。
必须出示文件
- 如无特别说明,凡递交影印本之文件,均须出示其正本作核对;
- 「工作许可」批示及通知公函正本;
- 倘未能出示正本,则有关影印本须经鑑证。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须于「逗留许可」失效前60日内,亲临相应的申请地点,出示「工作许可」续期批示及通知公函正本,并递交:
- 续期申请信;
- 法定可用作本澳进出境之有效护照 / 旅遊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仅需身份资料页面)或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附注2)
- 其他证明文件(「工作许可」批示特别指定者)之影印本。
附注
- 代理人须递交经鑑证之委讬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并出示正本)。
- 持簿式《通行证》者,尚需递交载有有效「逗留(D)签注」内页影印本,持卡式者则需递交载有有效「逗留(D)签注」之卡背影印本。
表格下载
「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续期申请信 (格式DARP/STNR M-5)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外地雇员分处
办公时间 | 週一至週四 | 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
週五 | 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 |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
每日截筹时间 | 下午4时30分(申办服务) | |
下午5时15分(领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补发《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密码信或补交文件) |
办公信息:请点击详情
费用
全免。
审批所需时间(轮候或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
审核:即日。
备注/申请须知
倘「自雇人士」已更换用作申办相关在澳「逗留许可」的护照/旅遊证件/《通行证》/身份证明文件,则必须持该证到受理分处更新证件资料及办理换发《逗留许可凭条》手续。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亲临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亲临领取;
- 代理人领取。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