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在初生婴儿出生后3个工作日内或离院前办理,如未能依期办理有关文件将送交民事登记局处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由初生婴儿父母任何一方登记;
-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和影印本(初生婴儿母亲需出示入院时登记的身份证明文件);
- 已填妥初生婴儿"出生通知书"登记办理须知内有关统计暨普查局所需资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
仁伯爵综合医院妇儿科大楼二楼产科秘书处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13:00~16:00
费用
全免
所需时间
不适用
备注/申请须知
如未能出示母亲或父亲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有特别声明不登记初生婴儿父亲数据,母亲须填写声明书
相关规范及要求
不适用
领取服务结果
自在仁伯爵综合医院完成登记日起计第5个工作天起到民事登记局办理初生婴儿出生登记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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