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身或委讬他人前往办理
- 填妥给付证明书申请表;(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出示申请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 倘申请人委讬他人代交申请,则代交申请的人士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不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费用
于领取证明书时同时缴付印花税款。(供款证明书首页为15澳门元印花税,每张续页为5澳门元印花税)。
支付方式:
– 中银手机银行支付
– 澳门通卡 / MPay澳门钱包
– 丰付宝
– 信用卡 / 借记卡(Visa / 万事达 / 银联 / 大西洋银行发出的美国运通卡)
– 银联闪付 / 银联云闪付
– 支票 / 银行本票(抬头:“社会保障基金”)
– 现金
– 印花税票
所需时间
由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3个工作日完成。
备注/申请须知
给付证明书由可领取日起计保存6个月,逾期不取,是次申请将被取消。
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申请人可亲身或委讬他人前往申请表上所选择的地点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 出示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
- 申请时所获发的收条;
- 倘申请人委讬他人代领,代领人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收条背页须有申请人与证件上相符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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