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就业服务指导员准照

注销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准照有效期内,准照持有人可随时办理注销准照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准照持有人须自行撰写申请书,其内容须载有就业服务指导员准照的持有人姓名、准照编号、声明申请办理就业服务指导员准照注销的事宜、准照持有人签署及申请日期。
  2. 准照持有人须在劳工事务局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准照。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 221 – 279 号先进广场劳工事务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就业服务指导员准照咨询预约服务


费用

无需缴费


审批所需时间

具体时间: 15天


备注/申请须知

1.准照的注销并不赋予退回已缴付的费用的权利;

2.除准照持有人死亡外,其他情况下须在劳工局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准照。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或邮寄

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


资料提供:劳工事务局(DSAL)

最后更新时间:2021-03-15 09:18

就业 人员资格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