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使用电子方式报关的对外贸易经营人须作申请。
服务对象
1. 公司
2. 个人企业主
申请资格
根据经第3/2016号法律修改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证明其已履行税务义务,尤其是营业税及消费税等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进行对外贸易活动。
服务结果
为申请人开通使用电子报关服务帐户。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对外贸易处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 1–3号 2楼
电话: (853) 28228111 / 28228188
传真: (853) 28715633
网址:http://www.dsedt.gov.mo/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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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