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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认可

医疗人员完全执照

常见问题

  1. 医疗人员完全执照的申请对象为何?
  2. 完全执照发给的审批程序为何?需时多久?
  3. 完全执照申请表格可于哪里取得?填妥后如何递交?
  4. 完全执照的申请费用为何?
  5. 完全执照的有效期多久?续期费用为何?
  6. 医疗人员获发完全执照后,是否有需要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
  7. 医疗人员获发完全执照后,是否有需要就其他事务向卫生局提出申请/作出通知?
  8. 医疗人员自行提出中止或注销完全执照后,倘拟恢复执业的手续为何?
  9. 医疗人员获发完全执照后是否须购买职业民事责任保险?

1. 医疗人员完全执照的申请对象为何?

根据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的规定,本澳居民须通过由医疗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知识考试及临床实习,获发出资格认可证书后,才可向卫生局申请完全执业。该法律适用的医疗人员可分为十五类,分别为医生、牙科医生、中医生、药剂师、中药师、护士、医务化验师、放射师、脊医、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语言治疗师、心理治疗师、营养师及药房技术助理。当中医生、牙科医生、中医生、护士、医务化验师、放射师、脊医、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语言治疗师、心理治疗师及营养师的执照申请可向医务活动牌照处提出。


2. 完全执照发给的审批程序为何?需时多久?

  • 申请人向医务活动牌照处提出完全执照申请并递交齐备的申请文件,经审查,倘申请人符合执业要件,以及其用于从事有关业务的设施及设备及卫生情况符合提供卫生护理服务的条件后,在卫生局登录其注册,同时,医务活动牌照处将发函通知申请人亲临领取执照及缴纳费用。
  • 在一般情况下,卫生局自接获齐备申请文件日起计约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倘场所获豁免检查(卫生局辖下的医院及医疗场所、私营医院或卫生护理服务场所),处理日数需时约25日,但下列情况审批时间将顺应延长:
    • 为处理执照申请,向相关部门提取、核实资料或咨询意见。
    • 经卫生监督场所检查后认为场所未具备条件安排检查、场所的设施及设备未符合卫生规定,又或初检后需安排复检。
    • 申请人申请延长场所纠正期。
    • 场所的设立尚未符合本澳有关装修工程、消防及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完全执照申请表格可于哪里取得?填妥后如何递交?

有关表格可于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处索取,亦可透过卫生局网站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下载。填妥的表格连同齐备的文件,递交至医务活动牌照处(地址:澳门青洲新街青怡大厦第一座2楼─即青洲卫生中心现址)。


4. 完全执照的申请费用为何?

申请费用为澳门元1,100元(连印花税),于领取执照时缴纳全数费用。


5. 完全执照的有效期多久?续期费用为何?

完全执照的有效期为3年,经医疗人员提出申请,可连续以相同期间续期。当执照有效期届满时,执照失效,医疗人员可提出重新发出执照的申请。续期费用为澳门元550元(连印花税)。


6. 医疗人员获发完全执照后,是否有需要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

是的。医疗人员的完全执照续期,得以遵守卫生局局长透过批示订定有关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作为条件。


7. 医疗人员获发完全执照后,是否有需要就其他事务向卫生局提出申请/作出通知?

完全执照持照人拟中止或注销执照,或拟更新执业场所或相关的设施设备等情况时,必须先向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处提出申请;倘更改个人(如身份证数据)及联络数据(如通讯地址、电话或电邮),则须通知医务活动牌照处。


8. 医疗人员自行提出中止或注销完全执照后,倘拟恢复执业的手续为何?

曾自愿中止或自愿注销完全执照的医疗人员,可向卫生局局长申请重新发出完全执照,同时,为发出有关的执照,卫生局局长可规定医疗人员得以遵守关于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作为条件。


9. 医疗人员获发完全执照后是否须购买职业民事责任保险?

  • 医疗人员须自接获许可执业通知书翌日起计15日内向医务活动牌照处提交以下文件,以证明已履行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三十六条及第5/2017号行政法规第三条及第四条的规定,方可执业:
    • 如属自雇者,须提交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副本;
    • 如属受雇者,须提交投保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之声明书,声明已透过雇主法人投保上述保险。
  • 此外,根据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的规定,倘医疗人员不具有效的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卫生局可依职权注销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