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人员资格认可

药剂专业人员完全执照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欲从事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职业者,均须申请完全执照。

服务结果

药物监督管理局向具备法定要件的申请人发出完全执照。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通讯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四樓

电话:(853) 8598 3522

传真:(853) 2852 4016

电邮:dli@isaf.gov.mo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3-04-01 17:02

人员资格认可 就业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