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的申请对象为何?
-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的专业类别为何?
- 有限度执照发给的审批程序为何?需时多久?
-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申请表格可于哪里取得?填妥后如何递交?
-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的申请费用为何?
-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的有效期多久?续期费用为何?
- 药剂专业人员获发有限度执照后,是否有需要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CPD)的规定?
- 药剂专业人员获发有限度执照后,是否有需要就其他事务向药物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作出通知?
- 药剂专业人员获发有限度执照后是否须购买民事责任保险?
1.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的申请对象为何?
- 根据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第二十六条及第35/2021号行政法规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具适当解释的情况下,尤其是进行专科医学培训、提供紧急救援、进行高技术性研究工作、引进新的医疗技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没有或缺乏具特别资历的药剂专业人员时,药物监督管理局局长可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的药剂专业人员发给有限度执照,以便其在药物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五月三十一日第22/99/M号法令所指的私人卫生单位、教育机构或由行政长官以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批示订定的社会服务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 申请有限度执照,由药剂专业人员拟提供服务的单位或机构代表药剂专业人员提出,且须附具相关申请文件。
2.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的专业类别为何?
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适用的医疗人员可分为十五类,分别为医生、牙科医生、中医生、药剂师、中药师、护士、医务化验师、放射师、脊医、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语言治疗师、心理治疗师、营养师及药房技术助理。当中的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的执照申请可向药物监督管理局提出。
3. 有限度执照发给的审批程序为何?需时多久?
- 本地药剂专业人员拟提供服务的单位或机构代表其提出有限度执照申请并递交齐备的申请文件,经审查,倘有关的药剂专业人员符合执业要件,以及其用于从事有关业务的设施及设备及卫生情况符合条件,药物监督管理局将发函通知申请实体提交劳工事务局发出申请外地雇员聘用许可的收据,以便药物监督管理局跟进有限度执照发出的程序。执照发出后,准照及稽查厅将发函通知申请实体带同药剂专业人员的雇员身份逗留的临时许可证明副本,亲临领取执照及缴纳费用,同时,申请实体须于60日内向准照及稽查厅提交有关医疗人员的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副本。
- 在一般情况下,需时约42个工作日。但下列情况审批时间将顺应延长:
- 如申请人的学历文件须透过本地区以内/外的机关核实,或执业场所的设施及设备经检查后(倘适用)未符合卫生规定,审批时间将顺应延长。
4. 药剂专业人员有限度执照申请表格可于哪里取得?填妥后如何递交?
有关表格可于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索取,亦可透过药物监督管理局网站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下载。填妥的表格连同齐备的文件,递交至药物监督管理局(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一樓)。